各位西藏高中班(校)2021年考生:
根据2021年西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安排,现就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西藏高中班(校)考生参加第二批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1年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5所公安院校的西藏高中班(校)考生。
西藏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期对参加第二批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予以公开征集志愿。
已经于2021年6月23日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参加过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合格及不合格的考生,不用再参加此次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
西藏区内考生(非西藏高中班校考生)不能参加此次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
二、时间地点
第二批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格尔木分别设立考点,请志愿报考考生就近参加。各考点组织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拉萨考点:拉萨市公安局政治部向警官,18189916503;
日喀则考点:日喀则市公安局政治部陈警官,17397120112;
山南考点:山南市公安局政治部次警官,13889030220;
林芝考点:林芝市公安局政治部颜警官,18289048889;
昌都考点:昌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袁警官,18389055805;
那曲考点:那曲市公安局政治部尼警官,13989961356;
阿里考点:阿里地区公安处政治处曲警官,13618976619;
格尔木考点: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驻格尔木交警支队匡警官,13909795544。
三、注意事项
(一)请志愿报考考生务必于2021年7月14日晚23:00前,向各考点联系人电话咨询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具体地点、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事宜。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高考准考证原件,未携带以上证件的不能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如发现考生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取消其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须携带本人3张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四)考生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当日须出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测试,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藏考生还须出具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根据政治考察工作需要,考生须速联系就读高中出具以下材料:
由就读高中出具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内容须包括:是否具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是否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是否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学籍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是否缺失,是否严重失实;是否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是否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等。
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和测试项目合格标准
以下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和各测试项目合格标准,请各位考生明确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报考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除必须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内地西藏班(校)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4。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5.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7、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招生体检标准。报考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体重指数保留1位小数。如:一男生体重为70千克、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为70÷1.702=24.2千克/米2 ,在17.3至27.3之间,即为合格。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厅里大于等于5米。
6.嗅觉不迟钝。
7、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腭裂、对眼、斜眼、明显胎记、各种疤痕色素斑等。
9、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以着夏装短袖T恤及长裤和正装皮鞋为准)无明显瘢痕、疤痕、胎记等;无鸡胸,无腋臭,无静脉曲张;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10.在身体任何部位无文身。
11、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本公告在西藏日报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西藏教育考试院、西藏各地市公安局、教育局官方网站以及“平安西藏”“西藏微青年”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望周知。
特别提示:西藏公安机关及教育部门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藏招生有关事项,请广大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各项测试,切勿上当受骗。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联系电话:0891--6311368。
(图片来源:摄图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