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了山东省第二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共有24所高校参与申报。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申报高校现场答辩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遴选确定了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16所。
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
滨州医学院
聊城大学
鲁东大学
济宁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齐鲁医药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华宇工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1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确定2020-2022年,按照“同步推进、重点支持”原则,在省属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全面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建设基础和转型发展推进情况,分三批遴选推进成效明显的高校,2021、2022年省财政分批次给予重点支持。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增列工作对遴选高校予以优先支持,引领带动其他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
第一批:2020年10月底前,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和省教育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遴选10所左右转型意愿强、建设基础好的高校。
第二批:2021年,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转型发展质量,再遴选10-15所高校。
第三批:2022年,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未获得前两批支持的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质量评估,遴选若干所评估结果合格的高校。
《指导意见》还鼓励和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整校建设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或将部分专业建设为应用型本科专业。 2021年2月17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1〕1号),遴选确定20所省属本科高校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如现时16所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高校将达到3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