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增强高校基层党建的系统性、时代性、基础性、示范性和融合性,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增强系统性,在构建管党治党责任体系上形成新格局。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委会议等15次专题研究教育重点工作。省委召开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具体落实举措。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推进17个市(州)党委成立教育工委。全面规范理顺高校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关系,使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制定高校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系统部署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等专项工作。开展常态化调研督查,组织高校党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考核,推进学校、院(系)、支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考”,着力完善聚焦重点、破解难点,闭环推进、协调推动的工作机制。
紧贴时代性,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彰显新气象。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2021年先后44次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讲思政课。组织高校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特点和师生需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线上线下巡讲。实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开展“深入学讲话、奋进建支点”学习实践,举办市(州)党委教育部门、高校领导干部省级示范
夯实基础性,在增强基层组织功能上跃上新台阶。举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示范
突出示范性,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上打造新引擎。加大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工作力度,培育全国党建示范高校1所、标杆院系13个、样板党支部121个。推进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党支部联系点工作,
提升融合性,在主动融入工作大局上体现新担当。坚持谋大局、抓大事、聚大力、算“大账”,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保证。高校牵头组建首批7个湖北实验室中的4个。深入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高校“院士专家服务团”工作,启动“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参与高校101所,覆盖县市104个,确定项目1502个,推动乡村教育振兴与教育振兴乡村良性循环。实施“一市两校双基地”建设计划,确定高校服务市州产学研合作项目192项。聚焦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围绕重点产业布局,申请新设专业点191个。制定《关于推进高校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长效化的若干措施》,推动5.75万名党员干部下沉,开展党建联建、人才共育等活动,参与人次达11.35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指导高校各级党组织完善防控措施、坚守工作一线,保障全省高校春秋两季安全开学、正常教学。
来源:(教育部)湖北省落实政治建设统领地位 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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