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拥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导师在内的高水平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长期聘请
本专业除进行音乐理论教学外,还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
二、招生计划
我校
具体招生专业项目如下:
民族乐器:二胡、琵琶、中阮、古筝、笙、竹笛、扬琴、唢呐、民族打击乐;
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萨克斯、圆号、小号、西洋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键盘乐器:钢琴;
声乐:美声唱法。
三、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我校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
3.考生统考
四、报考程序
1.参加统考考试:
考生须报名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
2.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即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选择我校,进行艺术类报名信息填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将作为我校编制2022年
五、录取规则
1.考生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生源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我校成绩使用办法计算)。
我校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使用办法为: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1×85%)×3,各单科(乐理、听音、视唱、技能1)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相关说明
1.我校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国
3.网上报名不能替代高考志愿填报,也不作为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前提条件。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6.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有关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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