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省份试点招生。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文史类 | 不限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历史 | |
( | 文史类 | 不限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历史 |
文史类 | 不限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历史 | |
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招生省份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具体信息。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于即日起至4月30日12:00登录
考生报名时,可在我校强基计划投放该省相应科类(或首选科目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学校将视情况在高考后成绩发布前于报名系统内增加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
高考成绩发布后,确定入围校考名单。入围校考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下载《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按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校考考核
7月4日前举行校考考核,含专业
1.专业
2.原则上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占85%,校考成绩占15%。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育
2.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分省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名单,宁缺毋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体育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学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总体培养方案
学校强基计划与学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紧密衔接,坚持“植根铸魂、强基固本,博学深究,兴趣主导、创新引领”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宽厚基础、学科复合、科教融合、大师引领、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机制和培养过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国际性、挑战性和个性化。致力于培养具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学识和卓越能力、深刻思想和宽广视野、长远眼光和创新思维,能够潜心学术,关注重大科学和人类发展问题,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
(一)采用通专结合、本研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本科通识教育强化思想引领和核心素养、核心能力培养;本科专业教育强调宽厚基础、扎实能力,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设置课程和培养环节,突出学习专业性、创新性和挑战性;本研衔接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和个人发展趋势,可选择特色选修课程,在高年级打通研究生课程学习,由学术导师组指导,合理构建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管理。
(二)配备国内外高水平师资,全面实行导师制。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承担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聘请高水平国际师资开设全英文国际化前沿课程和讲座。在培养过程注重大师引领,实施学术导师组和学术导师相结合的学业发展指导制度,同时通过新生研讨课、学术研讨班、学术讲座、
(三)设立研究性学习平台,学生常态化参加研究性学习。强基计划专业开设若干研讨(研读)班,营造研究性、自主性、开放性、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学生可根据兴趣持续跟踪参加研讨(研读)班。
(四)依托学校高水平
(五)搭建国际化培养平台,培养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学校和学院利用现有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合作伙伴,选聘高水平国际专家为学生国际学习、研究、交流提供指导。通过与合作学校和机构交流学习、组织考察交流、推荐申报国家和机构国际学习奖学金、依托国际小学期聘请国际一流师资开设系列前沿课程等方式和途径,为强基计划学生搭建一流的国际学习交流平台。学校为学生出国交流交换提供资助。
(六)实施科学动态的考核和进出机制。为落实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理念和强基计划目标要求,各专业实施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1.动态考核机制
(1)原则上各专业每学年考核一次。
(2)由考核小组依据学业成绩、课外研学情况、综合素养、学生学习规划和学习意愿等实施综合考核,重点关注学生学术志向、相关领域学术潜力、综合发展能力。
2.动态退出机制
(1)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转专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应退出强基计划。
(2)在前两学年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或相近专业对应班级继续培养。对于第三年考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生实际和兴趣制定后续学习计划,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3.动态进入机制
(1)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动态考核和退出情况,学校可在强基计划相关学院中选拔适量学生进入强基计划。
(2)参加选拔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由所申请专业两名(含)以上专业
(七)实行本研衔接培养。各专业按照强基计划总体培养目标,科学确定本研各阶段培养定位、培养要求,形成有机衔接的整体培养体系。本科阶段强调宽厚基础和扎实能力培养,为后续研究生阶段培养奠定良好基础。第三学年考核通过,获得转段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在第四学年开始实施本研衔接培养,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条件,通过相关程序录取到强基计划培养单位相关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进行培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取消相关考生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选拔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招生咨询电话:400-0123-517
传真:010-62511156
本科招办邮箱:zsb@ru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
附件:
附件2 招生专业及人才培养简介-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 方向).pdf[MD5:ccba47f7ce978f2db7bd2c134cf2901b]附件2 招生专业及人才培养简介-
历史学 .pdf[MD5:33e8712b20b2157ceebb8699ce27580d]附件2 招生专业及人才培养简介-
哲学 .pdf[MD5:85f3eac5e7be22cf41b896aba13f468b]
来源:(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