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普通高职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征集志愿实际情况,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采取以下录取办法:
一、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坚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同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步骤严谨。
二、录取办法
本次录取采取志愿优先,按分数录取的办法。按总成绩60分划定分数线,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具有录取资格。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由计算机统计自动生成。
(一)免试考生录取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免试考生成绩按照80分(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1.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
2.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3.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科技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含)奖项(含集体奖项);
4.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初级以上(含)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5.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合格;
6.退役士兵;
7.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含);
8.符合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持有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
(二)考试考生录取
自主招生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由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会考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折算;面试成绩按照考生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面试获得。
1.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
2.学业成绩折算办法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以上(含)成绩不合格的,学业成绩计50分(满分100分);会考成绩参照此标准计分;
(2)三校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学业成绩计80分(满分100分);三科中有一科以上(含)成绩未达到60分的,学业成绩计50分(满分100分);
(3)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证明的考生,学业成绩计40分(满分100分)。
3.加分成绩包括农村户籍及证书成绩,证书成绩指考生在中学期间(以高中阶段为主)取得的各类证书,包括特长证书、评优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
三、预录取考生名单
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同步公示: http://query.bjeea.cn/queryService/rest/care/128/%E5%8C%97%E4%BA%AC%E6%94%BF%E6%B3%95%E8%81%8C%E4%B8%9A%E5%AD%A6%E9%99%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