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校地址
1.
2.英文全称: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工作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
8.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11.招生监察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和结果监督。
第三章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2022年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6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2.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查询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招生录取执行该区招生录取规则。若所有志愿投档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采取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先后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有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同类别招生专业,如果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文史、理工类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排序进行录取,若排序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排序所有成绩再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各类获奖、文艺特长、体育特长等)择优录取。
5.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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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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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考
10.我校
11.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12.报考我校
1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
第六章 助学体系
学校坚持“兜底线惠民生、多举措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严格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不断创新奖助方式。已构建起奖、勤、助、贷、补、免、偿全方位资助,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院、班级多级联动、同向发力的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工作格局。
第七章 毕业证、学位证颁发
修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第八章 学校网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http://www.qjnu.edu.cn
2.报考咨询网址:http://zs.qjnu.edu.cn
3.报考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8998691
4.助学咨询电话:0874-8998686
5.邮编:655011
第九章 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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