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确认
获得学校考核资格的所有考生须于5月7日14:00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核安排
学校将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站内信”形式通知获得考核资格且确认考试的考生具体考核安排。考生须严格按学校通知的具体时间及《
三、其他
1.考生须密切关注属地及辽宁省、沈阳市和我校有关防疫要求,按防疫要求配合做好有关防疫工作。牢固树立防范意识,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来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不去人员集聚区域,健康备考。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本次
2.如遇疫情、恶劣天气等情况,学校考核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考核,并通过
联系方式:024-83687392,传真:024-2389127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