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藏自治区高考实行模式:
1.我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汉语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
2.语文、数学、外语、汉语、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凡使用汉语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高考卷面总分750分。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自治区招生办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其中艺术专业加试按照《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1〕177号)执行。体育专业加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通知。空军招飞按照《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2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2〕11号)执行。
3. 3+文科综合简称文史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工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史类和理工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4.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
5.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6.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普通高考外语听力
7.我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藏语文试题由国家授权我区自主命制,其他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8.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
9.考试必须在国
10.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由自治区招生办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答卷评阅工作由各高校组织。各地各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考试结束后,各地须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11.特殊院校或专业招生需要面试的,须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准,并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或招生院校委托的行业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工作须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完成。
12.考生可以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政务服务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微信服务号“西藏教育考试招生”查询本人成绩。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3.考生对成绩存疑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14.考生答题卡由自治区招生办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半年,保管期满按秘密级材料处理办法集中销毁。未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任何人不得接触考生答题卡。考生答题卡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022年西藏自治区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考生志愿填报
(1)批次设置。普通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2)志愿设置
①传统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的院校(专业):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
②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和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和高职(专科)第三批次录取院校。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每个考生在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
限报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3)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①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②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③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④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⑤征集志愿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上及时公布招生院校计划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时间等。
2022年西藏自治区高考照顾政策:
有符合第1条、2条、3条政策加分的考生,可在其高考卷面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49条至51条加分可以累加;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卷面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2.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在
3.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
凡符合以上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市)、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中阶段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4.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5.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予以优先录取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予以优先录取
①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③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④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
⑤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
⑥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⑦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⑧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②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2022年西藏自治区高考志愿模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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