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全国唯一专门培养铁路公安专门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1950年创建于北京,1980年迁建郑州,2000年从原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2017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院应新中国铁路运输安全需求而创立,随新时代铁路事业发展而兴盛。铁路运输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社会安全、民生幸福休戚相关,公安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院发展,有关领导多次亲临学院视察指导,对学院建设给予高度肯定。2020年1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王小洪等领导对学院发展做出专门批示,为学院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规划了路径。
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农业路、龙湖和贾峪三个校区,自有土地931.23亩,总建筑面积14.12万平方米(龙湖校区为新校区,现有在建工程26.26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830台(件),设备总值8601.5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6.17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数据库35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4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6个。
学科专业
学院设置有10个教学系部,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5个本科专业及治安学专业城轨安全与执法1个专业方向,覆盖法学、工学2个学科门类。侦查学二级学科获批河南省重点学科。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2个专业入选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4个专业获批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侦查学专业入选公安部重点培育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2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0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2个。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42名,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19人、副高级职称教师90人,博士23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3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教官)1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师德先进个人2人、教学标兵16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9人,享受公安部级津贴教师4人,公安部铁路公安局特聘刑侦专家、刑技专家6人,入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安保专家库3人。
2021年-2022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机构同意,我校对在2021年和2022年进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等6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余3门为选考科目。
(1)报考公安学类3个专业(包括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3门选考科目中考生必须选考“政治”方可报考;
(2)报考公安技术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3门选考科目中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化学”两科方可报考;
(3)报考公安技术类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3门选考科目中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2. 重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等8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1+2”模式,即“3”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2门选考科目。
(1)报考公安学类3个专业(包括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中必选“政治”;
(2)报考公安技术类2个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在“政治、化学、生物、地理”4门中任选2门即可报考。
历年录取规则
第一条 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二条 报考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须达到生源省(区、市)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条 铁道警察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专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四条 对于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且符合铁道警察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第六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七条 铁道警察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市)的录取规则为: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本年度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执行相关省(市)本年度招生有关规定;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八条 铁道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021年本科新高考录取分数统计(“3+3”模式):
2021年本科新高考录取分数统计(“3+1+2”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