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是一门融合音乐与舞蹈的学科。旨在培养艺术气息的人才。是表演和艺术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其下设的二级专业包括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
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研究能力和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时代性创作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学科在强调对艺术本体进行较高层次的学术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同时还注重培养学生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开拓性思维和创新理念,并能够从哲学层面掌握音乐、舞蹈艺术的文化学理念和创作性思维方式。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名单公布,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的高校有3所,分别为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这些学校的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实力都是非常强的!
序号 | 学校名称 | 双一流建设学科 |
1 | 音乐与舞蹈学 | |
2 | 音乐与舞蹈学 | |
3 | 音乐与舞蹈学 |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先生,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我院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最早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音乐与舞蹈学”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艺术学理论”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20%;“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前30%。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院获评艺术(音乐)类A+。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一贯制艺术人才培养体制。
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
截至2021年12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667人,其中本科生1586人,硕士生753人,博士生178人,附中(含附小)1150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国音乐学院建立于1964年,是教育部首批“双一流”建设院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2020年获批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学校。学校多年来被誉为“中国音乐家的摇篮”,是“中国音乐的殿堂”。中国音乐学院自建立以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积极传承并大力发展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以“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
中国音乐学院具有完备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授权点和“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教育教学覆盖研究生、本科、附中(预科)三个层次,构成集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为一体的全方位学科布局。学校设有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音乐学系)、作曲系、指挥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附属中学等教学单位,形成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及音乐教育多维一体的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