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和《
公 示 期:2022年5月24日-6月7日。
联系方式:023-65102371,zhaosheng@cqu.edu.cn。
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
联系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公示合格方具备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录取时,在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市为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
申明:我校严格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资格造假或与教学司〔2022〕3号文件要求不符者,取消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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