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安徽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其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安徽省中医进修班。1959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安徽中医学院。1970年,安徽中医学院并入安徽医学院。1975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安徽中医学院。2000年,安徽省医药学校并入安徽中医学院。2011年,省政府批准在安徽中医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2013年,教育部同意安徽中医学院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
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有3个一级学科及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及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安徽省Ⅱ类、Ⅲ类高峰学科各1个,安徽省学科建设重大项目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安徽省A类重点学科1个,安徽省B类重点学科12个。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32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447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61人。有国医大师3人,岐黄学者1人,全国名中医4人,青年岐黄学者2人,皖江学者1人,青年皖江学者3人,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9人,省杰青5人,省优青2人,国家名老中医学术经验项目指导教师5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7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2人,安徽省领军人才团队3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8个。有博士生导师93人,硕士生导师782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2个。
2022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坚持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 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招生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
5、学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7、学校对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8、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等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安徽省相关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由所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10、报考建议:鉴于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无其它语种教学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需慎重考虑,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外语学习;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11、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369 | 1005 | 中医学 | B- | |
2 | 10369 | 1006 | 中西医结合 | C+ | |
3 | 10369 | 1007 | 药学 | C- | |
4 | 10369 | 1008 | 中药学 | B-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