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考试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到指定的面试点报到,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2.已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报到、交费程序后,领取面试体检表(后附《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体测登记表格参加面试,并按照表格事项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有关信息。没有预报名的考生(含高考体检表身高、色觉不合格考生)须经预检程序后再报到。参加公安院校面向江苏招生面试的考生需在高考时取得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参加高考,年龄在16周岁至22周岁。
3.考生参加面试体测除面试、五官肤表、体能测评等不戴口罩外,其他环节需佩戴口罩,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前后间距不少于1米。考生面试体测过程有发烧、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要迅速报告身边工作人员。
4.报考公安院校只需参加一次面试、体测,收取面试体测费140元(其中面试体测费120元、体检费20元)。
5.《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表格,最终要存入个人档案,请考生如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6.考生本人持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表格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按序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每一项目都必须参加,如有缺项,视为放弃面试(放弃者不退费)。面试体检结束后考生需在面试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要注明异议事项,对面试、身高、体指(体重)、色觉、视力、五官肤表等项有异议的要当场提出复测,复测结论为最终结论。体能测评不实行复测。考生面试不合格的可以不参加体能测评,并在体能测评表上签名确认。考生离开面试体检场地后概不接受复测申请。
7.体能测评中50米、800米或1000米跑,用站立式起跑,严禁穿钉鞋。每个考生只允许跑一次。当听到信号后起跑,抢跑者重跑,累计两次抢跑者,取消测试资格。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8.考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不宜参加体能测评;已参加的,可中途退出;考生若不顾身体状况,坚持要参加体能测评的,如遇意外情况,责任自负。凡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体条件的考生,请不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特殊天气视情安排,晴热天气11:00-15:00一般不安排体测。
9.报到开始时间:7:00,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7:30-18:00。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场地。
10.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自行返回。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可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公布期间,请合格考生不要外出,以便当地公安机关组织政治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