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征程。
学科建设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新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能源互联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学院,67个本科专业。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70强和前1‰行列;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能源动力硕士、电子信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2022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一览
所属院系 | 本科招生专业(类) | 2022"3+1+2"模式 选考科目要求 | 2022"3+3"模 式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气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电子信息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能源动力类 (能动)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能源动力类 (储能)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能源动力类 (氢能)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机械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材料类 | 物理 | 化学 | 物理 | |
土木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自动化类(自动化)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自动化类(测控)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计算机类(计算机)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计算机类(智能)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经济学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供应链)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新能源学院 | 能源动力类(新能源)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 | 水利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 核工程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法学类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限 | 不限 |
公共管理类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限 | 不限 | |
网络与新媒体 | 历史 | 不限 | 不限 | |
数理学院 | 数学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物理学类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历史 | 不限 | 不限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物理 | 化学 | 化学 |
2022高考录取规则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
2、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3、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6、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除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7、对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8、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按照第十四条执行。
9、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11、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网络与新媒体、产品设计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