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专业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对统考合格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由高到底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美术学类:专业线171.667
2.设计学类:专业线172.667
3.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综合成绩143.60
4.舞蹈表演(男):专业线83.04
5.舞蹈表演(女):专业线82.71
6.舞蹈学(男):专业线79.42
7.舞蹈学(女):专业线77.68
8.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男):专业线78.33
9.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女):专业线82.25
1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72.817
11.音乐学:专业线81.593
12.音乐学(民族班)(男):专业线77.0666
13.音乐学(民族班)(女):专业线81.987
14.音乐表演(含民族英才班):计划做分省,专业线不低于83.967
备注:
1.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2.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上海市考生参照以上录取标准录取,计划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