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1月,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1月,获批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ESI全球前1%学科4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3‰和5‰;农业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前1%;“双万计划”一流专业总数84个,其中国家级5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
贵州大学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贵州大学2022年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一)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三)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