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偏文的学霸同学在文科的基础上,再学习一门艺术,让自己的优势更突出,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锦上添花。确实,如果有着雄厚的文化课打基础,加上美术分数,那么他的选择档次就会更上一层楼。仍然有很多人会纠结,到底是中国美术学院好,还是中央美术学院好,今天我们就来讨论这个话题。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是国立艺术院。1928年,时任大学院长的蔡元培先生择址杭州西子湖畔,创立了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国立艺术院,揭开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篇章。作为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第一所国立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美术学院在九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中,数迁其址,几易其名,从国立艺术院、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浙江美术学院到如今的中国美术学院。这个过程中,始终交叠着两条明晰的学术脉络,一条是以首任校长林风眠为代表的“中西融合”的思想,一条是以潘天寿为代表的“传统出新”的思想,他们以学术为公器,互相砥砺,并行不悖,营造了利于艺术锐意出新、人文健康发展的宽松环境,成为这所学校最为重要的传统和特征。
学科专业
中国美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学校和美术学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获得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一;艺术学理论获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三;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六。学校28个招生专业中,2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师资力量
全国“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及全国模范教师3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1人,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4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4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9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4人(其中,创新领军人才8人,高层次拔尖人才7人,青年优秀人才9人)等一大批国家级、省部级优秀人才。经过多年努力,我校已逐步形成整体素质较高、学术创作丰富、艺术思想活跃、富有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教师集群。
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及建筑学专业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采用浙江省美术类统考综合分成绩录取;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制定分省计划,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计划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统考(全国不分省)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学校艺术类专业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学校开设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报考我校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3)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4)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2、艺术类统考(仅面向浙江省)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浙江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类第二批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3、普通类录取规则: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在普通类录取。录取时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其他: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华侨、港澳台考生,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培养项目,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在“3+3”试点省份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3+1+2”试点省份须首选历史;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招生专业的文、理科类要求,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百年来的发展历程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她经历的辉煌与磨难,书写着中国近现代美术史和美术教育史的重要篇章,是中国现代美术事业和美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缩影。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美术学),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美术学、设计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版画技术工作室、摄影工作室)。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两个专业硕士硕士授权类别,分别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美术、艺术设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点。2003至今,我校已获准建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博士后流动站。
录取规则
一、大陆考生按专业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一)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3名,并列10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0.289分。
2. 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并列4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456分。
3. 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0名。
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
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7名,并列367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985分。
6. 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5名。
(二)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2名,并列18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593分。
8. 新疆协作计划(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二、大陆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9.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81分。(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7.302分;湖南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812分)。
10.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060分。
11. 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1.600分。
12.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200分。
13.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928分。
三、华侨港澳台
1.联招考生
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4.000分。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专业考试合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
四、上海市录取方案
由于上海市高考延期,经与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沟通,确定上海市录取方案如下:
1.我校有校考的专业:考生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全国录取标准,增量录取。
2.无校考的专业(美术学和艺术史论):考生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全国录取标准,增量录取。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