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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985/211”院校——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 来源:优志愿整理 7280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大连理工大学“一校、两地(大连市、盘锦市)、三区(大连凌水主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办学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大连理工大学与辽宁省盘锦市合作共建,于2012年12月30日获得教育部批复,并于2013年9月5日正式启用。学校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盘锦校区,坚持三个校区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

  为落实校区建设指导思想,学校对盘锦校区实施“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以学院为办学主体。目前驻校区教学科研单位包括: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3个由学校直接管理的独立建制学院;由大连凌水主校区相关学院直接管理的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外国语学院盘锦分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工业生态和环境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室、分子识别与成像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等重要平台。学校部分职能部门在盘锦校区设立派出机构,并通过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实施行政事务一站式服务;设立盘锦校区党工委、纪工委、管委会,分别负责校区日常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以及日常运行的管理、统筹、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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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启用盘锦校区以来,以建设一流校区为目标,积极探索高水平大学异地办学、更好履行“四个服务”历史使命的实践之路,多措并举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校区教职工荣获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国际奖项多项;校区学生已有5000余人次获得国际、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努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探索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新模式,学校第一个中英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2017年获得教育部批复并在校区设立,目前已招收五届本科生。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江苏本科(历史)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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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江苏本科(物理)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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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1、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2、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3、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4、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6、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艺术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7、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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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9、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10、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11、关于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12、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13、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语言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14、建筑类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15、按照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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