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16个教学单位,33个本科专业,专业布局高度契合广西“14+10”现代产业、粤港澳大湾区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学生航天品质培育,确立了以“123456”为主要内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学校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2个、广西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广西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点7个、广西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4个、广西一流本科课程13门。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学以致用”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自强日新”桂航精神,秉承“尚德、博学、慎思、笃行”桂航校训,致力于建设“区域有鲜明特色、行业有重要影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是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会员单位、广西新建本科学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广西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项目单位,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治区级国防教育基地、中国宇航学会、广西航空航天学会理事长单位,多次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根据国
(一)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二)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三)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六)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