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录取院校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同时有部分院校在川新增计划。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3日15:00- -21:00.
(二)征集对象
1.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 2022 年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的68县中成绩达到拟报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
2.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 2022年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的119县中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农村考生。
3.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原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各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ps://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 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本科第-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前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顺序投档,供学校审录。投档时,不再受原下达市州配额的限制。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并注意相关要求。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2 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国家专项征集志愿院校、专业及名额(第二次)
2.2022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地方专项征集志愿院校、专业及名额
3.2022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省属高校帮扶专项征集志愿院校、专业及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