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历史沿革
1931年,学校前身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在武昌宝积庵诞生,此后迭经国立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武汉师范专科学校和武汉师范学院等时期。九秩春秋,筚路蓝缕,六易校址,八更校名,薪火相传文脉不息,师范教育底蕴深厚。1984年,由武汉师范学院更名改建为湖北大学,开始由单一的师范类院校转型步入综合性大学发展阶段。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湖北大学。
校区概况
学校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学校毗邻长江,紧靠沙湖,树木葱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教学科研服务设施基础完善。
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和专业齐全。涵盖除军事学、交叉学科以外的12大学科门类,设有23个学科性学院、83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3个学科入选U.S.News世界最佳学科,5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拥有3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5个学科在湖北省属高校中排名第一。有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招生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考生(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协作计划等)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2、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类)。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类)。
4、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5、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7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7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6、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8、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服从上述专业间调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
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含: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服从上述专业间调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
10、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11、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12、录取的部分专业(类)新生进入通识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培养。
13、按专业类招生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分流培养。人才培养创新班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14、录取考生入学后,可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专业。
15、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6、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512 | 0101 | 哲学 | C+ | |
2 | 10512 | 0201 | 理论经济学 | B- | |
3 | 10512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
4 | 10512 | 0401 | 教育学 | C | |
5 | 10512 | 0403 | 体育学 | C | |
6 | 10512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B- | |
7 | 10512 | 0502 | 外国语言文学 | C- | |
8 | 10512 | 0602 | 中国史 | C | |
9 | 10512 | 0701 | 数学 | B- | |
10 | 10512 | 0702 | 物理学 | C- | |
11 | 10512 | 0703 | 化学 | C | |
12 | 10512 | 0705 | 地理学 | C | |
13 | 10512 | 0710 | 生物学 | B | |
14 | 10512 | 0713 | 生态学 | C | |
15 | 10512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C+ | |
16 | 10512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C | |
17 | 10512 | 1202 | 工商管理 | C+ | |
18 | 10512 | 1204 | 公共管理 | C-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