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学科建设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
学校承担国家级
录取规则
(一)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
(五)报考
(六)学校对华侨、港澳台
(七)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
(八)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343 | 0710 | 生物学 | C+ | |
2 | 10343 | 0831 | C+ | ||
3 | 10343 | 1001 | C- | ||
4 | 10343 | 1002 | B- | ||
5 | 10343 | 1003 | C- | ||
6 | 10343 | 1007 | B- | ||
7 | 10343 | 1008 | C | ||
8 | 10343 | 1011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