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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药科大学有着“马背上的药箱”称号,毕业生深受知名药企欢迎

| 来源:优志愿整理 1321

  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大家开始意识到应急管理和医药的重要性,而药学领域在任何时候也是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们国家有两所药学领域的优质高校,其中有一所被誉为“马背上的药箱”,这所高校就是沈阳药科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1931年始建于江西瑞金,前身是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关怀下创办的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调剂班。1934年,学校跟随红军长征,在两万五千里征途中历练,边走边学,边学边战,“马背上的药箱”精神与光荣传承至今,为祖国革命事业和药学事业发展培养了十多万名药学专门人才,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

  师资力量

  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教职工1156人,其中教师668人,正高级职称148人(教授143人),副高级职称240人(副教授230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全国药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中科院“百人”1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5人,教育部首届青年教师奖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2人,辽宁省攀登学者6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1人,辽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第二批人选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7人,辽宁省教学名师24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44人,“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17人,青年拔尖人才13人、教学名师2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4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学科专业

  学校始终以医药及相关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突出药学学科优势、坚持药学教育主线,适度拓展本科专业布局,持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逐步形成了以药为主,跨医、工、理、管4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结构布局。共设置21个本科招生专业、1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2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6个成人本科专业。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示范和改革试点专业建设项目30余项。学校是国家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有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资格。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药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药剂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药分析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药分析学和中药药理学为辽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获批辽宁省“建设一流大学”,药学、中药学分别获批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学科”。学校学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国内外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

沈阳药科大学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门类)

获批级别

获批年度

1

药学(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2

药学(理科基地班)(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3

药学(英语强化班)(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4

药学(日语强化班)(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5

中药学(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6

中药学(日语强化班)(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7

临床药学(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8

制药工程(工)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9

生物工程(工)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10

药物化学(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

11

药物制剂(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

12

药物分析(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

13

药事管理(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

14

中药制药(医)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

15

生物制药(工)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

16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工)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

17

中药资源与开发(医)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18

环境科学(工)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19

生物医学工程(工)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20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工)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9

21

食品科学与工程(工)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

22

应用化学(工)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

23

工商管理(管)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

24

市场营销(管)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0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

  (二)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三)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外方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美国特莱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从药学人才培养和药学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我校药学相关专业,包括:药学(理科基地)、药学类、药学(日语强化班)、药学(英语强化班)、制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药物化学、中药学类、中药学(日语强化班)、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临床药学、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医疗产品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二)根据药学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化学试剂过敏、嗅觉迟钝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报专业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该专业入学后,不参与专业调整。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学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学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化学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报考专业时需符合我校设置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其所在招生省(市)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学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7.其他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培养学生专业以协议为准,不参与专业分流。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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