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前列,是一所非常值得报考的高校。
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84个本科专业,其中50个专业入选“双万计划”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学校稳居中国大学百强,土木与交通学科位列U.S.News全球大学第30名,被誉为公路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科技创新的“金名片”。
长安大学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长安大学2022年本科录取原则: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提供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省份,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