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举办者由“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中泽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变更为“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德为科教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贵州德为科教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