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由东北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
学科建设
宁夏理工学院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农等9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0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51个。其中,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应用化学、财务管理、网络工程、英语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会计类工商管理专业集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是自治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中专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1个):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安全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应用化学、财务管理、网络工程、英语专业
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
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2个):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机械工程、会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交流合作
先后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已开展本科“3+1”联合培养、本硕连读等项目。2013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三所知名高校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学校与对口支援高校“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已覆盖30个本科专业,并同时与对口支援高校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计划,由两校师资在宁夏理工学院校内共同授课,项目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两校共同盖章予以认可。
录取规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对比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依次对比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
针对浙江省、山东省、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辽宁省、广东省、重庆市、河北省、湖南省,学校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明确的投档规则,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