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单独考核,总分100分。
三、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
(一)文学作品朗诵(30%):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
(二)新闻播报(40%):现场抽取题目, 主要考察学生新闻播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30%):现场抽取题目,限时2分钟。以贴近社会生活的话题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维逻辑、语言组织、口头表达、应变反应等方面基本能力和素质。
在上述三项考试内容基础上综合确定考试成绩。
四、评分标准
等级 | 总分 | 文学作品朗诵 (30%) | 新闻播报 (40%) | 主持人话题评述 (30%) |
A档 | 85~100分 | 对文艺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感受力,能全面深入理解文字所提供的内容,形象思维能力强,能依据稿件进行较丰富具体的想象和联想。能运用符合稿件需要的有声语言,叙事清楚明确,表达声情并茂,语言自然真挚,音色变化细腻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 具有新闻工作者特有的敏感及强烈的播讲愿望、良好的精神状态。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准确把握新闻事实,具体做到导语纲举鲜明、导向清晰;主体重点突出、层次清晰;结尾过渡自然、平稳自信;播报新闻新鲜感强。 语音规范严谨、清晰集中,音色朴实大方、明朗圆润,语句规整,层次清晰,语意集中。对长句处理恰当。 | 明确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熟练的话题操作技巧,根据抽取的题目,能迅速、条理地组织内部语言,顺利完成话题的进入、话题的衔接转换、话题的结束等过程。观点鲜明独特,内容充实、言之有物,逻辑严密、结构清晰,倾向明确、目的鲜明。 充分运用有声语言技巧,语言通俗简洁,生动灵活,语音规范清晰,声音朴实大方,表达有感染力,有启发性。 |
B档 | 70~84分 | 能较好驾驭所提供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感受力,语言表达平易自然,有一定的表现力。情绪饱满,用情较恰当,基本符合稿件需要。但对于某些细节缺乏深入细致的感受,感染力稍欠。 | 具有一定的新闻从业者素质和驾驭稿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对新闻稿件的整体把握较好,基本能够做到叙事清晰、新鲜感较强。语言规范,声音条件良好,节奏基本得当。 语音较规范,音色较明亮,字正腔圆,语句较规整,层次较清晰,语意较集中。 | 对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较为明确的认识,能围绕话题展开表达,话题内容比较充实,结构比较清晰。话语表达中可能有一些随意性等问题存在,但不影响整体表达效果。 |
C档 | 60~69分 | 基本能驾驭所提供的文学作品,有一定的感情变化,基本完成文艺作品的朗读,但理解力、感受力、表现力和感染力均一般。 | 对新闻稿件有一定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完成新闻事实的叙述。但对稿件和事实的理解程度不深,语流不够流畅,语音欠规范。 | 基本完成话题要求,有一定表达能力。但内容较为一般,结构欠严密,表达缺乏鲜明的目的性和感染力。 |
D档 | 59分以下 | 理解力和感受力较差,不能深入全面理解文字内容,形象思维能力差,语言平铺直叙、干巴呆板。或者语言表达不以内心的真情实感为依据,而是玩弄技巧,扭捏作态,缺乏自然真挚的美感。 | 没有对稿件充分理解,整体驾驭新闻稿件的意识和语言能力薄弱,语音不规范。 | 对所抽到的话题缺乏认识,对话题内容和结构的组织有偏差和失误。内容苍白乏味,语句组织松散凌乱。 |
本大纲自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