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办学73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历史沿革一览表
师资良好
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3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8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46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公安部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青年教学能手45人。
特色专业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
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刑事科学技术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禁毒学、信息安全
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刑事技术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治安学、侦查学、交通管理工程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警务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了学警总队,建有情报研判分析、公安大数据、网络犯罪侦查、视频图像侦查等四个服务实战分队,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安保和假日执勤、维稳处突,有力支撑公安机关的实战需求。学校对学生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人社部发〔2015〕97号、106号、人社部发〔2016〕5号文件精神,学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组织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录用公务员考试,入警率达到95%以上。
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参加湖南省普通高考且具有招生计划面向市州的户籍
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
未婚;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湖南警察学院近2年在本省的院校录取分数线——历史
湖南警察学院近2年在本省的院校录取分数线——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