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新时代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下简称“涉外法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充分发挥上海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坚持需求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办学”为原则,在上海高校建设若干个涉外法治基地,积极打造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培养和造就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二、建设任务和举措
(一)探索涉外法治人才专门化培养模式
创新涉外法治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实行更加科学开放、更加灵活高效的招生审核制度,视情况在高考自主招生、硕士/博士点招生、研究生推免等工作领域享有更大自主权,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制改革。探索涉外法治学科专业建设新模式,建设涉外法治课程和教材体系。深化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机制,加强与相关涉外法治实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联动,开展“订单式”联合培养。探索高校与国际组织联合培养模式,开设国际组织实务课程,加强国际组织职业发展规划,推动更多法治人才进入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二)建设高素质涉外法治师资队伍
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强化大
(三)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
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围绕立法、执法、司法等涉外法治领域需求,组织开展涉外法治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实施
涉外法治基地建设周期为4年,市教委给予相应投入,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考核,4年周期结束前进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可进入下一建设周期。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各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高校
(三)申报高校有意愿承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委托任务。
(四)申报高校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基地建设,能够保障落实基地建设所需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
凡有意申报涉外法治基地的高校,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下载)纸质版本(一式7份)送交市教委高教处,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申请高校需进行陈述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能武,朱俏逍
联系电话:23116725,23116730
电子邮箱:qiaoxiaozhu@she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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