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
1.具有海南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我省民族自治地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考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
2.2023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教务处证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复印件一份;
3.在职考生、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职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在《考生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公示
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资格审查后,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现场审查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查时间为10月11日-10月2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收取时间可延长至考试前一个月。
审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98-65339364。
(三)校验码领取
报考硕士研究生并在海南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经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20号107房,联系电话:0898-65852288,联系人:吴老师。
(四)其它事项
(1)凡选择在海南省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海南省考试局普招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2)海南生源考生不在海南参加考试的,请依据自己考点所在地的省份凭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到相应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3)不能现场审核的,可将报考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并附上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登记表等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返回;
(4)现场提交审核材料人员前14天无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接者。无发热、流涕、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
(5)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