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发《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被命名为首批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出台了民族工作的相关制度;从生活上、学习上关爱民族学生,增进民族友谊;持续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把政治信念坚定,各方面成熟的学生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西卷》编纂工作。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学校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我校民族工作有序开展,为获得此次荣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