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9号)等文件规定,我校结合本校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2020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9—2020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不含保送生、港澳台生、民族预科生和中本贯通生),品德优良,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并经学生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本校学生不得报考本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院系 |
专业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人) |
备注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 |
文科 |
5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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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系 |
历史学 |
文科 |
5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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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
哲学 |
文科 |
5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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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技术系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不宜,部分专业课程英语授课 |
航空航天系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理科 |
5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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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环境科学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色弱不宜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色弱不宜 |
总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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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6月18日至6月25日,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注册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上传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学籍证明、大学成绩单等材料扫描件。
6月23日考生须从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下载《复旦大学2020年插班生招生考试告考生、家长书》《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并按其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初审:7月5日起,考生可在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可查阅并下载复旦大学插班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并提前准备考试报到所需材料。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文科类专业考试科目:文史哲基础(400分)、英语(200分)
理科类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400分)、英语(200分)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若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方案,将另行通知。
(四)预录取:
将笔试单科成绩均达到该科目平均分的考生按照笔试总分高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同分排序规则为:文科类专业考生笔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史哲基础成绩、英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下同);理科类专业考生笔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等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成绩。
7月下旬,考生可在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查询考试成绩。预录取名单将在复旦大学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预录取通知书。
预录取考生须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将预录取通知回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须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一并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预录取考生须在第一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所在高校开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寄至我校,我校将进一步审核。
考生所提交的上述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规定,将被取消插班生预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学籍管理
(一)通过考核的学生,经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学籍手续后正式入读复旦大学。入读年级由相关院系确定。
(二)在取得复旦大学学籍前,学生若违反《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复旦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插班生资格。
(三)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规定》由入读专业所在院系予以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和转换。
(四)根据我校规定,插班生不再享受复旦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学生修满入读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复旦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复旦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将获得复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