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拟定招生计划0-17人,文理兼收。
2、招生项目:田径。重点选拔田径项目男女中长跑、竞走项目考生,对于其它径赛项目
二、报名资格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田径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以下同)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要求。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
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下载《
2、邮寄报名材料
已完成邮件报名的考生于2022年2月19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报名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依次
(1)填写完成的
(2)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
(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www.sport.gov.cn/)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www.ydyeducation.com/)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的扫描件或截图。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材料审核
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将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发布。凡网上和报名材料不全、不属实将不能通过初审,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组织领导
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同时由体育部负责人、田径项目专家组成高水平运动员
五、体育专项测试 安排
1、报到
时间:2022年3月5日上午10:30
地点:
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将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及成绩册的原件交学校进行审查。
2、
时间:2022年3月5日13:30
地点:
3、
(1)考生需持身份证参加
(2)体育专项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4)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我校
(5)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解决。
4、确定体育专项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材专家组依据考生省级以上比赛成绩和本次体育专项
六、文化课单独考试
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体育专项
具体要求请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http://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相关通知。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对其体育专项
(2)对体育专项
(3)对于经体育专项
2、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经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批准的拟录取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学校签订《
3、学校确定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4、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安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
3、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报名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3、我校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9〕141号)相关要求,在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实施资格材料复审和水平复核。对于相关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简章由
十、咨询方式
电话:18618229105(曾老师)
电话:18618229115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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