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可邮寄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①学生本人写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A4纸大小),写明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正文部分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需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监护人)共同手写签字;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于一张);
③填写《
④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宜在校学习的诊断证明。
二、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其退役后2年内。应征入伍的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需将以下材料提交(可邮寄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①学生本人写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写明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正文部分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需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监护人)共同手写签字;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于一张);
③填写《
④《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申请步骤:
1、申请人联系学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告知其学生预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并说明事由(各学院联系电话见新生报到须知);
2、申请人准备好上述一、二条说明所需要的材料,交至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