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0日举行。为了确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月3日-10日,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提示信息,仔细确认考点地址,充分考虑体温检测、入场查验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的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按时进入候考室,以免影响考试。
三、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以下材料(各考点均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影响考试):
1.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
3.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信康码(健康码)”;
4.截图彩色打印,有本人签字确认的绿色“通信行程卡”;
5.面试前48小时内我省定点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具体要求及表格详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入场查验、试讲答辩等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防疫检查,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考试期间,自驾车前往考点人数较多,易造成考点附近大面积交通堵塞,建议考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另,各考点均不提供餐食,有特殊需要的考生可提前自备简单餐食。
七、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行程及健康信息。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会同公安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及时与所在考点取得联系,并按要求进行登记报备。
九、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面试报名网站查询。
附件: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信息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信息
注:报考中职文化课的考生按照高中专业课科目分配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