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隶属原航空工业部,201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坚持“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形成了“航空报国,立德树人,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学校精神,为我国航空产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2019年开始招生,目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开展招飞工作的院校。学校拥有深厚的航空背景、鲜明的航空特色、厚重的航空文化、浓郁的航空氛围等优势,为培养出具备航空精神的飞行员奠定深厚的基础;学校从机制体制、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合作培养、生活后勤、飞行训练等方面建立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为飞行学员的飞行梦想保驾护航。
二、招生计划及送培单位
(一)招生计划:30名(公费计划:10名、自费计划:2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2022年招生信息为准。
(二)招生省份:陕西、河南、河北。
(三)委培单位: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四)计划分配:陕西(公费4名、自费8名)、河南(公费4名、自费8名)、河北(公费2名、自费4名)。
(五)公费认定:各省份参照公费培养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认定,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英语、数学、语文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三、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工类,男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
(二)身体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要求。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品质选拔测试,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四)政治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的相关要求。
四、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背景调查→高考→录取→入校复查
(一)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飞条件的考生须先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选择“西安航空学院”。
报名网址:https://mhzf.caac.gov.cn。
(二)初检面试:报名成功后,考生按要求携带《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身份证、1张一寸照及验光单,参加西安航空学院集中组织的初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通知)。
(三)上站体检:初检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在指定民航体检机构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上站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确认我校招飞志愿,申请西安航空学院背景调查后,我校将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开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五)高考: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河北省考生选考科目(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另一门选考科目不限)。
(六)录取: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对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英语、数学、语文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控制线按招生省份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90分。
(七)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学习。
五、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航线运输机驾驶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和飞行驾驶训练两阶段,在学校和141飞行学校共同实施。学生须在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停飞安置
学生在校期间,如因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可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申请转专业学习。
七、相关费用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八、就业
学生在入校后须与学校指定的委托培养单位(顺丰航空)签订公费或自费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九、监督管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莲湖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阎良校区)
咨询电话:029-88643102;029-84257775
招飞QQ群:284408809(陕西);864846606(河南);965519437(河北)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
西安航空学院民航招飞网:http://zb.xaau.edu.cn
监督电话:029-84258200
十一、附则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民航局及相关省市的招生规定为准。
(二)本简章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自检标准
1.任何一只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且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
2.身高在168cm至187cm之间。
3.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18.5。注:bmi=体重(kg)>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
4.口吃、啃甲、腋臭、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指、趾残缺、畸形;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明显外伤、畸形,胸腔脏器手术史;人工关节及植入物、习惯性关节脱位。
5.色盲、色弱、斜视、弱视、砂眼、倒睫、夜盲及暗适应异常等。
6.有青光眼,高眼压症及难以治愈或影响视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和眼眶疾病,瞳孔变形或反射异常。
7.反复发作的晕厥、耳聋耳鸣及眩晕病史(如晕车、晕船等);中耳、内耳疾病及病史(听力受损)、先天性小儿畸形。
8.嗅觉异常,有反复鼻钮史及影响功能的鼻与鼻窦性疾病。
9.心率:不在正常范围(50-110次/分);心电图显示心肌ST缺血改变;脑电图异常;血压不在正常范围(90-140mmHg/60-90mmHg)。
10.风湿、内分泌等代谢性疾病。
11.慢性呼吸、消化、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结石(如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各类疝。
12.遗传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3.传染病如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及其他传染疾病(结核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等)。
14.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15.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酒精依赖。
16.纹身,传染性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1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紫癜有器官损害:肾、关节等)、血友病。
18.不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相关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