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测试)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组织,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具体实施。
各地各组考高校应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维护考试安全稳定、确保公平公正的各项措施,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平安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属地中学、考生深入宣传体育测试的政策规定、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知识;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指导帮助考生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前和往返(考点)途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测试项目、地点和时间
(一)测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执行国家相关田径规则。要求同一考生的所有测试项目必须在同一天内全部测试完毕;否则,已测试项目成绩无效。
(二)测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的考生到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参加测试;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的考生到内蒙古民族大学考点参加测试。
(三)测试时间。测试时间:6月1日到6月14日。各盟市考生的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届时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考点高校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四)注意事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相应测试,测试前要进行体温检测,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验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缺考,不予补考。
三、测试内容、办法和标准
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按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按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确定成绩的,考生各项目成绩须由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方有效。
(一)100米跑:按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试,每组测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之后犯规的考生均将被罚下。因抢跑而被罚下的考生,仅在当天所有考生的800米测试结束后安排补测100米。补测时,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1名或多名考生均被取消100米的测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使用电子计时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测试的考生人数。采用蹲踞式起跑,起跑号令用发令枪。
(二)立定三级跳远:一律在跳远沙坑进行测试,起跳板(线)与沙坑距离男生为6米、女生为5米。要求双脚起跳,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及线前地面。使用电子测距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来安排测试。
(三)原地推铅球:球出手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圈外地面或踏在抵趾板上,待球落地身体稳定后才能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使用电子测距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来安排测试。男子测试使用5公斤铅球,女子测试使用4公斤铅球。
(四)800米跑:不分道跑。使用电子计时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测试的考生人数。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在弯道处须设一名检查员。
四、成绩公布与计分办法
(一)成绩公布。测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生若对某项成绩有异议,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负责当场向考生做出解释。
(二)计分办法。测试的各项目成绩,若《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查分表中无相应分值,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律按高分值计。每位考生的各项目得分和最后累计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测试总分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和800米跑四项素质测试成绩对应得分之和,满分100分。以上四项素质测试各项目的得分=相应项目查分表(指现行国家体育专业考试得分对应表)对应得分×5/3。
五、体育测试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组考高校负责制。体育测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组考高校(以下简称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体育院系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体育测试领导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全程管理和监督。体育测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场地布置、工作进程、考风考纪、疫情防控等均由组考高校负责。组考高校要根据体育测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体育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组考高校要在测试前将测试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各组考高校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体育测试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所有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新冠肺炎防控要求以及体育测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各组考高校要与相关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涉考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得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入住时进行安检和体温检测,已带入的手机等禁止使用的物品当场上交统一保管。各组考高校要提前在考点附近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出行安全便捷的酒店或宾馆,确保考试期间所有涉考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所有涉考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由安保人员值守。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场地,场外领队、指导教师、家长等不得在测试场地附近逗留。测试场地外围要设置警戒线,警戒线距测试场地的距离要保证线外无关人员看不到测试场地内的测试情况。
(三)严格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各考点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负责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室内场馆每天要尽可能开门、开窗通风换气或加大新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各检录区域、侯考区域、测试场地等区域要每日消毒3-4次。对楼道、地面、跑道、沙坑以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铅球、计时设备、测距设备、发令设备、人脸识别设备、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扩音器麦克风等要随时消毒。各考点要配备一次性手套和速干手消毒剂,加强手卫生,投掷铅球时考生可自愿选择戴手套完成。要配置数量足够的手持式测温枪,有条件的考点可在门口设置免接触式人体热成像测温仪,加强体温检测。考点要加强考生管理,加大考生候考区域空间,减少同一时间排队等候人数、尽量加宽100米测试跑道间距,原则上考生间距1米以上。检录区、候考区、考试区等工作区域要相对独立隔离,形成闭环管理,避免考生与其他非涉考人员交叉。考点应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及涉考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如印制《疫情防控须知》供考生和涉考人员随时学习。考点应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要相对独立,一旦发现人员出现身体异常情况,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安排到临时隔离室隔离,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
(四)严格做好考前人员管理。考前,各考点要对拟选聘的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含测试设备厂家技术支持人员),各中学要对本校所有拟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分别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并每日登记。社会考生和其他参与人员由当地招生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协调,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异地返回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具体做法参照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82号),若指挥部有新的通知或要求则按新的通知或要求执行。体育测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就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考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考试期间,各盟市须选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盟市考生,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出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组考高校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五)严格做好入场安全检查。各考点要在考生检录入口处设立专用通道,安排专门人员查验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份,对进入考点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考前和考中,考生或涉考工作人员身体有异常的,必须及时报告,考点负责人要按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置。检录时,必须对所有考生进行安检和人脸识别验证,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不得带入测试场地。各项目测试开始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再次做好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工作。人脸识别验证相关要求见附件1。
考试期间,考点要加强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体育测试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管理,减少区域间人员随意流动,避免交叉接触。
(六)严格做好考中自我防护。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实向考点报告其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好应考、前往或离开考点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考生应根据各自考试时间,提前在考点附近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入住、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酒店就餐、选择安全便捷的交通方式往返考点,确保考试期间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测试前和测试后须佩戴口罩,测试中考生可根据测试项目和自身状况自主确定是否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或其他无关物品,注意咳嗽礼仪。进入考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在测试场地内不要随意乱串,要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要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一个项目测试结束或用手接触其他物品后,要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拭双手。考生可以戴口罩参加考试,但须摘下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不得借此机会搞违纪舞弊活动。
(七)严格做好测试过程资料管理。妥善留存和保管包括测试实施过程录像资料在内的测试资料。测试期间,各考点要对各项目的测试过程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地全程录像;要对测试成绩书面记录、测试过程录像等相关测试资料妥善留存和保管。书面记载的成绩记录一律用签字笔认真填写各项考试成绩,不得涂改。如因打分笔误需要更正的,必须由该项记录员、组长及测试负责人签字方有效。所有更正成绩情况要报组考高校招生办备案。
(八)严格按标准配备体育器材和考试设备。各考点在测试中使用的各种体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和测试要求,电子测试设备必须使用自治区统一购置和租赁的设备,不得将不合格的体育器材或设备用于测试。要加强对测距、计时等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规范化操作指导和管理。
(九)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分组、随机确定考官并定期轮换。考官要依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赋分,做到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考生应遵守《体育测试考生考试规则》(附件2)。所有参与体育测试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体育测试工作纪律》(附件3)。在体育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等情形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等处理。各组考高校要将体育测试中查实的违规考生整理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按规定予以处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件: 1.考生人脸识别验证工作要求
2.体育测试考生考试规则
3.体育测试工作纪律
附件1
考生人脸识别验证工作要求
考生入场检录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确定考生身份。
考生入场前,各考点要在检录处做好人脸识别验证场所的封闭与疏导,要有专人组织考生排队,有序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已验证通过考生和未验证考生要分离管理,尽快引导已验证通过考生进入相应的场所或区域,避免拥挤和无序。
在各项目测试点,考生开始测试前要再次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确定考生身份,对于考生分组测试的项目,测试前考生按跑道次序依次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一组测一组;对于考生逐一测试的项目,按照测试顺序,测试前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一个测一个。
一、考生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处置办法
(一)直接录入考生公民身份号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二)验证通过后,考生到考点指定地点通过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照相、照拍准考证,一式三份签订《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考点、巡考员、考生各一份,巡考员带回交自治区考试中心),准予入场参加测试。
(三)测试结束后2天内或第50-60天期间,考生到当次测试的报名点送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重新验证,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二、考生人脸识别验证未通过的处置办法
考生未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由现场2名工作人员通过比对《点名表》照片和本人相貌等方式进行人工确认。
(一)确认是考生本人的,工作人员签字后,由信息技术人员录入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直接安排测试。
(二)无法确认是本人或其他疑似替考的,报告测试负责人,暂扣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下达《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通知考生在当场测试结束后,随引导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份确认,并通过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留取影像证据、人脸识别信息。不配合认证的,视为替考。
三、考生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的处置办法
每一批次被检录考生全部检录完毕后,由考点打印“考生入场情况统计表”,工作人员持此表进行点名,若发现有已入场但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的考生,则要求考生立即重新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不配合人脸识别验证的不允许其进入测试场地。未参加人脸识别验证而直接参加测试的成绩无效。
四、疑似替考考生的处置办法
在测试场地发现疑似替考考生,先按要求做好记载,再给考生发《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要求考生在本单元测试结束后立刻到考点指定地点重新进行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替考。
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
我知晓参加我区教育统一考试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规定和要求。因本人忘记携带/丢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经输入公民身份号码并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被允许入场参加考试,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同意到考点指定地点通过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照相、照拍准考证。
二、同意在测试结束后2天内或第50-60天期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本次考试的报名点完成身份验证,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考试名称:
考点名称:
考生号(准考证号):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签字):
年月日时分
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存根)
考生:考生号:公民身份号码:,由于你测试在日午项目测试期间被认为属疑似替考,如有异议,请你于本单元测试结束后,立即到考点指定地点进行身份验证,否则认定为替考。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
考生:考生号:公民身份号码:,由于你测试在日午项目测试期间被认为属疑似替考,如有异议,请你于本单元测试结束后,立即到考点指定地点进行身份验证,否则认定为替考。
年 月 日
附件2
体育测试考生考试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入场时或检录时,必须接受安检和体温检测。考生不得将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测试场地。考生可以戴口罩参加测试,但须摘下口罩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考生须配合考点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由引导员整队带入测试场地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参加测试。各项目测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接受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三、考生必须按测试项目程序与有关规定进行测试。
四、测试开始后,考生应在指定区域内做准备活动,不得到其他项目测试区内奔跑观看,不得助跑,转场须由引导员带队。
五、不得与同组人员大声喧哗,不得与场外指导教师、领队、家长等交谈或传递物品。考生在测试进行期间不得围观记录员咨询或查阅成绩。
六、测试开始点名至本组考生都已测试完毕还未到场的考生,视为缺考,不予补考。
因故未能参加测试者,均不予补测。
七、测试全部结束后,考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整队由引导员带领径直退出测试场地,不得在测试场地内逗留。
八、除个别项目外,考生成绩在测试全部结束后,由本项目测试负责人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测试成绩无效。考生若对其成绩有异议,可向本项目测试负责人提出,并由该负责人当场予以说明。
九、考生在测试场地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以保持测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十、考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测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
十一、有关100米测试抢跑的处置办法:每组测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之后犯规的考生均将被罚下。因抢跑而被罚下的考生,仅在当天所有考生的800米测试结束后安排补测100米。补测时,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1名或多名考生均被取消100米的测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
十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若有违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等予以处罚,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
体育测试工作纪律
一、所有工作人员要对测试工作高度负责,严格遵守测试的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要精心组织、精心操作、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团结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二、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到“六不”,即:不会客、不外出、不打电话、不吃请、不收钱物、不对无关人员谈论测试情况。
三、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得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入住时进行安检,已带入的手机等禁止使用的物品当场上交统一保管。所有涉考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工作人员在测试期间,要服从组织的统一调配和指挥。要严格掌握测试标准,统一方法、统一尺度,评判给分要公正准确,防止偏宽偏严。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严防冒名顶替。
六、工作人员要关心爱护考生,测试前要向考生说明测试规则和动作要求,尽量减少考生的失误。对于临场过分紧张的考生,应给予适当安慰,使之稳定情绪。不准歧视考生。要确保考生安全。
七、每个考点的负责人应对本点测试工作全面负责,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并适时调整,不要一成不变;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纠正,不得听之任之;对考生提出的异议要耐心、细致地加以解释,直到考生满意为止。
八、记录员在记录或录入成绩时因笔误或其他原因确需改动原有成绩,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将情况作简要记载。
九、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查分,更不准对外查分。
十、对于个别不能胜任或不适合担任某项测试工作的人员,组考高校应及时作出合理调整。
十一、测试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串岗,要熟悉自己的工作,正确掌握评分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表和相关记录材料均不得私自销毁或复制,违者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十二、参与体育测试的相关人员若违反有关规定,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