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各市、县(区)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0〕111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报考除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和武警海警学院以外的16所军队院校以及武警海警学院文科法学(维权执法)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报考武警海警学院(理科)和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科线(具体详见附表1)。
3.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
4.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关于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1.时间安排:7月21日前
2.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各人民武装部要会同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组长,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各军分区(警备区)加强对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标准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4.实施方式:
①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将内容要求通知所属毕业学生,其中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
②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对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登记,发放《考生须知》(附件2),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3),并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情况。
③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明确的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5.结论使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合格的考生,到当地人民武装部领取本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面试、体检。
三、关于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
1.时间地点:7月25日-27日,面试体检工作一并实施。全省设立福州点、泉州点2个面试体检点,福州点主要承担福州、莆田、南平、宁德、三明、平潭6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参检考生先行到省军区门诊部报到检录(福州市鼓楼区白龙路3号),而后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乘车前往体检点(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二住院部);泉州点主要承担厦门、泉州、漳州、龙岩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军分区共同组织实施,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2.具体安排:①25日,福州、平潭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泉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②26日,南平、三明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漳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③27日,莆田、宁德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检;厦门、龙岩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检。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所指定的体系医院参加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参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军校招生面试体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体检当日身体出现发热症状的不予入场参检,考生如有隐瞒个人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防控隐患、不服从现场管理等行为,直接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3.标准条件:①面试。按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4)的内容与要求执行。②体检。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③参加条件。根据往年军队院校在福建省的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确定军检控制线,高考成绩不低于(包括等于)军检线的考生方可入场参检,军检控制线于体检日之前另行公布。
4.实施方式:按照先面试、后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
①省军区招生办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设面试组和复议组。面试组每组3人,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②考生面试后,面试工作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并在面试合格考生的《面试表》“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③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④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牵头协调,福州点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具体负责,泉州点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具体负责。严格体格检查,认真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各种人情干扰。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它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实行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制。
⑤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28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7月29日上午8时前到体检点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于7月3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复查合格考生名单。
5.要求: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未能按时参加的,逾期不再组织。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密录取程序,严格按计划指标、招生标准、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不足的,及时公开缺招计划和征集志愿,严禁私自调整招生计划。
2.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00、910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20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3.切实落实阳光招生,把招生工作纳入舆论、社会、群众和纪律监督,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开通查询举报电话,对考生和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及时妥善处理;加大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力度,成立军地联合巡视组对招生秩序进行检查督导,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军队院校招生资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东南前哨”(ID:fjdnqs)、“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ID:hpyhjxzz)。
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军队应对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底线思维。参检考生逐人填写《健康申明卡及安全参检承诺书》,出示“八闽健康码”,特殊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居住地曾被隔离等)须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省军区会同承检体系医院,组织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参检考生体温检测,抓好场所消毒通风、密集人群疏散等环节;面试体检现场严格按照“间隔就坐等待”“一人一室检查”等要求落实;科学制定体检流程,合理设置场地,稳妥处置突发情况,确保军检不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高风险地带。
附件:1.2020年面向福建省招生军队院校一览表
2.考生须知
3.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4.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5.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
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