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考生必读(二)
按照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和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定于7月16日至23日进行。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确保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安全、顺畅、有序,本着小规模、多批次的原则,分场次分时段进行。具体场次时间安排,请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7月10至12日通过手机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平安龙江”APP,点击“微警务”并进入“公安院校报名”专栏,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报名确认,7月13日0时后,报名确认通道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7月13日12时至15日24时,再次进入该界面查看场次安排,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入场凭证。“考生报名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报名手机上。
二、测评地点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地点在哈尔滨体育学院,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学院东北门(华山北路与淮河路交口)外候考。测评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乘坐私家车或社会车辆前往考点要将车辆停在考点门口周边一定距离,服从交警指挥,减少考点门口交通压力。陪同人员送考后须及时撤离考点,防止人员聚集。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评期间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凭高考准考证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报名信息”打印件进入测评场地。要主动扫码,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及违禁物品检查。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
(三)所有考生参加测评前需签订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并携带至测评现场,入场前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并上交。
(四)检测现场严谨携带手机及电子设备,请考生按要求扫描龙江“健康码”后,将手机交于随行人员,切勿带入检测现场。
(五)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公安、司法、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参加现场测评的考生应对于健康状况进行监测。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高考后继续由所在学校负责通知考生下载使用龙江“健康码”,对学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往届毕业生高考后继续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下载使用龙江“健康码”,对考生进行每日信息监测,精准掌握考生考前14天行动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考生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卫健、疾控部门。
(六)根据《关于调整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抵返我省人员管控政策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195号)规定,考生持龙江“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后,可在省内自由流动。对于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省考生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体温检测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后,可由到达地指挥部变更为绿码,并在省内自由流动。没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超过24小时)并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须赋予红码,如果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须立即解除隔离,并由管理员将龙江“健康码”变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后,可在省内自由流动。考前从境外抵返的考生,须按我省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检测。
(七)参加现场测评的考生和家长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尽量避免与外省市人员接触,无极特殊情况不要赴省外或境外,尽量避免到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测评前身体健康。
(以上内容来源于黑龙江省公安厅)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照 片 |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
学校(单位) | ||||
考点信息 | 哈尔滨体育学院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考前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考前14天没有去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 6.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规定,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7.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