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局、格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以下简称“艺术加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文件精神,规范艺术加试环节和流程,确保艺术加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区2023年艺术加试实施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报考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具体详见《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2〕209号)。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与普通类考生一并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我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将取消艺术加试成绩。
(二)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艺术加试的考生须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进行高考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是否艺术类考生”下拉选项中选择“是”。参加艺术加试统考考生须在“艺术加试”下拉选项中选择
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完成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并缴纳艺术加试费,所有科目的艺术加试费均不退费。11月30日后不受理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补报名申请。
(三)收费标准
按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规定,参加艺术加试的考生需缴纳加试费100元/人。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3日。考生须持艺术加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的考生须在完成高考报名后到报名点领取《2023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按高校要求提交。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
素描(100分) 速写(100分) 色彩(100分)
(二)
基本乐理(50分) 视唱练耳(50分) 声乐演唱(150分) 舞蹈与器乐展示(50分)
(三)
舞蹈基本功(120分) 模仿与即兴(50分) 自选
(四)
自备文稿朗读(45分) 才艺展示(15分) 指定稿件创作(60分) 即兴表达(90分) 即兴主持(9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
1.考试时间
素描(12月22日9:30—12:30)
速写(12月22日13:00—13:30)
色彩(12月22日15:00—18:00)
2.考试地点
拉萨考区:江苏实验中学(教育城蔡公堂乡规划路112号)
昌都考区:第四高级中学(卡若区俄洛镇四高)
山南考区:第二高级中学(乃东区泽当镇安徽大道32号)
日喀则考区:第三高级中学(桑珠孜区拉萨北路17号)
那曲考区:市高级中学(色尼区文化中路10号)
阿里考区:噶尔县中学(噶尔县狮泉河镇中学路1号)
林芝考区:第二高级中学(巴宜区巴吉西路)
3.考区选择
报名参加
(二)
1.考试时间
基本乐理(12月21日15:00-16:00)
视唱练耳、声乐演唱、舞蹈与器乐展示(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基本乐理(拉萨市江苏实验中学,教育城蔡公堂路112号)
视唱练耳、声乐演唱、舞蹈与器乐展示(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
(三)
1.考试时间
舞蹈基本功、模仿与即兴、自选
2.考试地点
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
(四)
1.考试时间
自备文稿朗读、才艺展示、指定稿件创作、即兴表达、即兴主持(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
如以上所有考试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试要求
(一)
考生自备
(二)
考生自备考试科目所需的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
考生必须身着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自选舞
(四)
考生允许淡妆考试(新娘妆、舞台妆等浓妆不允许参加面试);服装自选,以庄重、大方为准,避免奇装异服;男女生着正装鞋,旅游鞋、凉鞋等非正装鞋类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一律免冠,女生发型简洁、大方。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科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二)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六、在藏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院校的管理
(一)拟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加试的院校,须2022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交校考备案表(申请表格见附件5)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艺术加试费用。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务必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商定有关加试场地、考务安排等具体事宜。必须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必须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详细说明。
七、成绩公布、复查及证书发放
艺术加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中旬在西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开通考生成绩查询功能。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自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市)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件6),逾期不予受理。地(市)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呈报西藏自治区招生办。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西藏自治区招生办将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八、违规违纪处理
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九、咨询电话
拉萨市考试中心 0891-6375594
日喀则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2-8832767
山南市教育局招生办 0893-7820599
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4-5822294
昌都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5-4821068
那曲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6-3924570
阿里
西格办招生办 0979-8482943
十、其他
(一)请各地(市)尽快将通知转发各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我区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别编制在我区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五)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附件:
1.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
2.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
3.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
4.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
5.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6.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复查申请表.docx
文章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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