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安排,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掌握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
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9、2018届目前未就业毕业生(2020届毕业生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学制 | 授予 学位 | 招生 计划 | 学费 (元/年) |
1 | 081502 | 石油工程 | 矿业类 | 2年 | 工学 | 30 | 4920 |
2 | 080201 | 机械工程 | 机械类 | 2年 | 工学 | 30 | 4920 |
3 | 080703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2年 | 工学 | 30 | 4920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7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按专业发送至指定邮箱: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 |
1 | 081502 | 石油工程 | 石老师 | 028-83037008 | 774899567@qq.com |
2 | 080201 | 机械工程 | 刘老师 | 028-83037206 | iswpu@qq.com |
3 | 080703 | 通信工程 | 邓老师 | 028-83037553 | 289354793@qq.com |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科成绩单;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1寸照;
5、诚信承诺书(附件);
6、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7、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均要求按以上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打包统一以“姓名+报考专业+手机号码”命名(邮件名称与此同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2020年7月30日前登录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wpu.edu.cn/swpu)和所报专业学院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六、考核、录取与入学
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记为考核成绩。
2、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依据考生考核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wpu.edu.cn/swpu)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开学报到时间及要求详见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核。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中,《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所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由学校留存。
七、培养与管理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依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的相关规定,学生在学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教学环节,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发给结业证或肄业证明;退学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发给肄业证明。
八、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凡发现条件不符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核成绩,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第二学士学位修读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所有录取学生在成都校区就读,住宿费为1000元/年。
4、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准。
5、联系方式
教务处:028-83035456 招生办公室:028-83032224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