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已经形成以
学校现设
现有
学校注重教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外交和安全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向全世界宣布:中方将在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七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二、今年学校在上海市的春季招生总计划有多少?文理科计划各有多少?有哪些专业?
我校2016年本市春季招生计划60名,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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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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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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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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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三、学校的自主
自主
(1)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90分,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主要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分分值为10分,根据考生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得A等级的科目数计算加分分值,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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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 |
加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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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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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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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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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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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或5A以上 |
10 |
我校自主
四、学校对报考考生有何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的春季考试报名条件外,对报名时取得的6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如下:(1)考试成绩有F等级者不能报考我校;(2)至少有2门科目的等级达到B级或B级以上。
五、学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录取规则: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在各个专业录取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
如考生在志愿一和志愿二分别填报了我校的两个专业,根据下列三种情况进行录取:
(1)被志愿一专业和志愿二专业同时预录取的,我校向考生发放两个专业的预录取通知书,然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2)被志愿一专业和志愿二专业一个预录取且另一个取得候补资格的,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如果考生选择候补资格确认,但未被候补资格预录取,可回原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3)同时取得两个专业候补资格的,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
对于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在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预录取考生实际确认后的计划缺额数。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沪教委学【2015】58号)。
六、面试时有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是3月12-13日两天。具体安排将于3月9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2、面试时需携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3、面试请提前到场,开考后超过15分钟的,考生未能到面试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作为本场面试缺考处理。
七、考生何时才能知道本人是否被学校预录取或者有候补录取资格?
我校于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的50%)名单。请考生予以特别关注。
对于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在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预录取考生实际确认后的计划缺额数。
八、现场确认有何注意事项?
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2016年3月23日下午在有缺额的情况下录取候补资格考生;2016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被预录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友情提醒:1、市教委文件规定: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2、考生后4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全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如果考入
本科毕业后,可以继续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
十、学生进校后是否可以辅修其它专业的学士学位?
近年来,我校面向在校本科学生实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大力培养复合型、跨学科、应用型人才。学校为学生提供副(辅)修学位,具体包括
十一、学生进校后是否有海外学习或海外实习的机会?
我校始终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国外(
十二、各专业的录取分数是如何确定的?录取前是否规定某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每个专业的录取最低分都是录取结束后统计的结果,并非事先规定的。它是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计划完成后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也就是当年的录取最低分数。
十三、学校有何奖学金和帮困助学的措施?
为了奖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且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采取奖、勤、减、补、贷的方式帮困助学。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
生活确有困难的烈士子女、孤残学生,
学校鼓励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同学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办法依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执行。
十四、学校的收费标准如何?住宿条件怎样?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特殊(热门)专业(
我校学生全部住读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为了给学生提供更为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从2013年起,我校开始为学生公寓安装空调,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带有空调的学生宿舍。
十五、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截止每年的8月底统计
十六、招生工作有什么监督措施?, ,
我校招生工作始终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招办和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程序,依法招生,秉公办事。凡有子女或亲戚报考本校者,一律不得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纠正。
我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招生监督电话:021-39225153。
十七、考生如何了解我校各专业情况、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毗邻佘山)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招生咨询电话:021-39225065、39225175、39225177
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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