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地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的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测试项目
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校测项目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 | 20 | 四年 | 技能测试 |
财务管理(CIMA方向) | 30 | ||
金融学(CFA方向) | 20 | ||
卫生教育 | 40 | ||
护理学 | 70 | ||
康复治疗学 | 30 | ||
软件工程 | 30 | ||
电子商务 | 20 | ||
翻译(日语翻译方向) | 30 | 四年 | 面试 |
酒店管理(高级管家方向) | 30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和录取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招生监察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3.命题工作组
工作职责:学校自主测试的命题及自主测试评分细则的制定。
4.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5.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测试事项
(一)测试时间
2021年3月13、14日两天下午,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1:15开始进场,12:00停止进场,12:15尚未签到的考生将被取消其测试资格;12:30正式开始测试。(详见网上测试安排公告)。
请考生于3月4日11:00后,点击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w.sandau.edu.cn/)查看我校《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安排公告》。凡符合我校自主测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按照网上公布的规定要求参加自主测试。
如本人测试时间与其他高校安排的时间有冲突,请于3月5日10:00—15:00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0210897),另行协商测试日期。所有更改日期的考生,请于3月8日13:00之后,再次点击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网,查看自主测试安排最终公告,以确认本人的测试日期。
(二)测试地点
上海杉达学院金海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教学楼,具体测试地点请于考试当天见张贴于教学楼前的“考场安排公告”。
测试分值
我校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赋10分,测试满分赋140分。学校原则上只参考由上海市电教馆系统推送的高中毕业生综评信息,不再收取学生任何资料。
测试内容
1.面试
以问答形式按专业分开进行,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行为举止、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及综合分析能力。
2.技能测试
以书面形式按专业分开进行,注重考查考生高中阶段相关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及参考书目详见考纲。
五、执行回避制度
1.建立命题、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选拔培训机构。所有春季招生工作人员都需签订承诺书,严格遵照回避制度,凡有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违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面试考官由相关二级学院或机关总支进行推荐、遴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面试过程中,考官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考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六.校测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须提前主动关注和随时了解上海市及我校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前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做到健康备考。考生须符合我校疫情防疫规定要求方可到我校参加测试。如考生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的不予进校测试,且不安排补测,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所有来校考生须完成本人“防疫健康码-随申码”注册;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本人近14天动态行程卡;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杉达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签名承诺。
3.始终在沪考生,需做好14天体温登记工作并对个人健康安全作出承诺,无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报告。但在考试当天需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随申码”。
4.来自或在考前14天内曾有中高风险地区(中国疾控实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在沪至少满“14+7”天,并提供两次(其中一次为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报告,检测机构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在国务院客户端【核酸检测机构】目录为准。同时做好考前14天体温登记工作并对个人健康安全作出承诺。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5. 如考生有伪造相关资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继续参加考试的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健全保障机制
1.自主测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刻盘交监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
2.测试当天,面试专业在经审核后的考官名单中随机抽选面试考官,开考前再次通过抽签确定考官所属考场;学校面试及技能测试所用试题均从试题库中通过抽签决定。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
投诉电话:021-50210894
八、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3月4日 | 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自主测试考生名单、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 录取工作组 |
3月5日10:00-15:00 | 考生协调自主测试时间和考场布置 | 录取工作组 |
3月13日、14日 | 自主测试 | 考务工作组 |
3月17日12点后 | 学校招生网开通自主测试成绩查询,并开始录取 | 录取工作组 |
3月17日 | 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招生领导小组 |
3月17日-23日 | 学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录取工作组 |
3月下旬 | 完成录取工作 | 录取工作组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