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美兰湖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月罗公路2106号 | |
三、层次 | □ 本科■高职□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招招生日常工作;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 (三) | |
十、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无专业级分数级差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5.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05%,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对艺术、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五、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 | |
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非艺体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 (沪教委民〔2015〕4号) |
住宿费 标准 | 每生每学年3000元(4人或6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沪教委民〔2015〕4号) | |
十二、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 |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办官网:zjy.aurora-college.cn 咨询电话:021-66864179021-66860766 | |
十五、其他须知 | (一)在校注册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三年)必须在校缴费住宿。 (二)本章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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