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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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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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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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高职√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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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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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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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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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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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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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5、 6、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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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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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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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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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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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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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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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校不遗余力地为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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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