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认定资格人数
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11人,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确定拟签约名单。各项目拟签约人数和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备注:如某项目考生生源质量未达到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发展需要,我校可调剂相关项目及优惠政策认定名额。具体优惠政策说明及上海、浙江录取优惠政策详见本简章第五条第二款。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艺术特长项目取得国内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无相关考级证书但能够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考生亦可报名。
2.报考学生所在省份举办艺术特长统一
3.艺术水平要求:
(1)声乐类: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一定的声乐技术基础与识谱能力,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器乐类:具有较高的演奏水平,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历。
(3)舞蹈类:招收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每位考生最多可以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三)上传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1.由所在中学盖章的《
2.相关支撑材料
(1)考生所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参加团队证明(由考生所在团队出具该生在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并加盖团队所在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高中以来参加与报考类别相关比赛所获最高奖项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近期个人
考生上传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按教育部和
四、
(一)初审
1.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遵循规模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2.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初审不予通过。
3.1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按照网站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
(二)现场报到确认
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于3月1日9:00-16:00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艺术项目
1.3月2日全天进行艺术项目
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与听音(简、线谱自愿)。
交响乐类: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五线谱)。
舞蹈类:自选成品剧目一个或舞蹈组合;基本功考察、模仿或即兴。
键盘类:自选曲目一首;钢琴即兴伴奏(简、线谱自愿),根据考生抽取的右手乐谱,左手加配和弦演奏。
2.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
(一)签约标准
我校根据考生生源质量与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发展需要,按艺术
(二)优惠政策
对于艺术
对于艺术
(三)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四)志愿填报要求
签约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并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五)其他要求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不得中途退团。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时间
1.网上报名:1月11日-21日。
2.公布初审结果:1月25日。
3.现场报到确认:3月1日9:00-16:00。
4.艺术项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
2.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3282,15652312792。咨询时间:1月11日-1月21日、2月28日-3月22日的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4.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2257。
2019年1月8日
温馨提示:
1.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现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参考:
2.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魏公村站下车;
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
首都机场:乘机场巴士公主坟线,到友谊宾馆站下车,西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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