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国家物资部门1963年成立的北京经济学院物资管理系,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划归北京市管理。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域,地处古老的京杭大运河源头,交通便利,地铁6号线直达学校。学校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人,是北京市授予的“美丽校园”、“文明校园”和“花园式单位”。
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流通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尤其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1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40 |
二年 |
4200元/学年 |
2 |
金融学 |
金融学类 |
30 |
二年 |
4200元/学年 |
3 |
物流工程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20 |
二年 |
4600元/学年 |
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20 |
二年 |
4200元/学年 |
5 |
会计学 |
工商管理类 |
30 |
二年 |
4200元/学年 |
6 |
法学 |
法学类 |
25 |
二年 |
4200元/学年 |
7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35 |
二年 |
5000元/学年 |
说明:
1.最终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为准。
2.每生每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相应专业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
3.学生入学后可选择住宿或走读。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为本校和其他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考生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名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6月20日。
2.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登陆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http://service.bwu.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在线打印“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报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报考申请材料提交
请各位报名考生于2021年7月3日-7月8日,在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材料上传。申请材料包括:
(1)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学生本人签名的“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2)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3)本科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4)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或者PDF)(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其中1-4项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申请者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五、录取规则
1.本校考生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优先录取本校考生。
(2)对本校考生主要采取“综合能力面试”方式进行录取。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考生进行申请材料评审及综合能力面试,面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对符合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及参考本科学习成绩择优录取。线上综合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规范由所报专业学院确定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2.外校考生录取规则
(1)招生剩余名额面向其他北京市高等学校考生。
(2)对外校考生主要采取“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能力考试”方式进行录取。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外校考生进行申请材料评审、综合能力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对符合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以及参考本科学习成绩择优录取。线上综合能力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规范由所报专业学院确定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3.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我校将于2021年7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8月份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对于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国家和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6.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7.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序号 |
专业名称 |
报名邮箱 |
咨询电话 |
1 |
经济学 |
shuangxuewei88@163.com |
15510575380朱老师13240360985李老师 |
2 |
金融学 |
125886766@qq.com |
13522137807辛老师 |
3 |
物流工程 |
wlxyjx@126.com |
13552770168孙老师 |
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imis_sbd@163.com |
13311300559岳老师 |
5 |
会计学 |
1046228244@qq.com |
15120046419王老师 |
6 |
法学 |
wuchangjun@bwu.edu.cn |
(010)89534360; 13501138318吴老师 |
7 |
商务英语 |
2515831355@qq.com |
15210970733孙老师 |
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