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外语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热爱外语类专业,经就读中学推荐,具有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其中:
2.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择优录取。
3.录取后将根据学生意愿进行选拔进入“
三、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并确认志愿,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须重新上传,确认报考。
2.上传材料
请考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
①填写完整并经中学填写相关意见、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高中阶段学籍卡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在年级位次,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档案等);
④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⑤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
四、审核与考试
1.资格审核
我校对申请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12月23日左右确定通过审核准予考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交报名考试费
凡我校审核准予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的时限,登陆我校考试中心缴费系统(网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pay/login/)网上支付报名费170元/人(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公布准予考试名单时同步见
3.考试
(1)考试方式
含笔试、面试,均为线上考试。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相应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上合格线不再折算我校综合考核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2023年1月6日
面试:2023年1月9日
考试必备设施、考前模拟
(3)考试科目
A.报考非高起点考生
①笔试:语数综合,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占录取成绩20%;
②面试:
B.报考高起点考生
①笔试:语数综合,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占录取成绩20%;考生所报考的语种(包括阅读理解、
②面试:考生所报考的语种(包括朗读、即时问答),考试时长15分钟,满分100分,占录取成绩40%。
五、录取办法
1.我校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保送生拟录人选。我校将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按规定的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分别划定合格线,成绩不合格者(含笔试或面试其中任一项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拟录人选须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和学生所在中学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3.我校将尽快向拟录取的保送生寄发预录取通知书。经学生确认后,由我校招生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并在上述教育部门的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拟录取保送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我校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六、监督
1.
2.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我校将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
3.保送资格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4.我校招收保送生考试属国
5.获我校保送录取资格的学生,在确认就读我校后,须守诚信,不违约,维护个人及所在中学的信誉和我校保送录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现因个人变更志愿等违约行为而对录取产生影响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6.对我校外语类保送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拟录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仍应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凡已经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保送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但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
2.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
4.我校保送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有关工作网站及时发布。凡申报及获得保送生考试和录取资格的学生应密切关注我校考试、招生等工作网站,并根据我校的要求及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按时根据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考试和录取等问题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八、本简章由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电话:0592-218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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