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插班生招生工作,自2023年起,报考我校插班生报名基本条件修订如下:
报名年度为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大一年级学生(不含保送生、港澳台侨学生、民族预科生和中本贯通生等类型),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参加过上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条件,并经学籍所在高校同意后报考;
3.报名时已获得学分的平均绩点(以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不低于满绩点的80%;
4.一年级所修大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单无不及格记录);
5.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若上海市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最终报名条件以我校公布的报名年度的招生简章为准。